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更名流程的呢(离婚后房产证更名流程是怎样的)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王松高律师:协议离婚后房产证怎么更名?
夫妻离婚后分割的房产,如果之前在对方名下,则此时就要将房产证更名到所有人名下。在离婚后,很多男女都比较关心房产证更名的事情,同时也有很多人不知道如何办理离婚后房产证更名。

法妞网友咨询:

协议离婚后房产证怎么更名?

王松高律师解答:

1、当事人双方应各自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等证件;

2、共同去该房屋所在地的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证更名,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

第十三条 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

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王松高律师补充: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如果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理
离婚就会涉及财产的分配,而房产往往就是其中的大项,那么如果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理,只要当事人双方一旦离婚,房产就会有相应的分配,对于去名字的问题,只要依据有关法律就可以完成,因为相关部门对于此有着明确的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所以对于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理的问题,首先还是需要当事人双方的协商,如果不行在通过法律途径。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几种: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离婚时);

(2)、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协议离婚时);

(3)、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诉讼离婚时);

(4)、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诉讼离婚时);

(5)、离婚证及复印件;

(6)、房产证;

(7)、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离婚后房产证更名需要的费用: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3)、登记费80.00元;

(4)、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

(5)、工本费20.00元

去掉名字类似于份额转让,流程和正常的房屋交易类似,只需缴纳所占份额的契税,从1%——3%不等。

共分四种情况: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1%;

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宅:1.5%;

非首次购买普通住宅:3%;

购买非普通住宅:3%。

以一套60平方米、180万元的普通住宅为例,有父母和子女3个人名字,现去掉子女名字,根据情况不同,需要缴纳的契税最少6000元,最多1.8万元。

上述文章就是对于离婚房子去名字怎么办理吗问题的回答,对于许多离婚人群来说房产的分配一直就是双方争议的关键,所以对于这类问题,对于当事人来说并没有那么容易解决,因此,如果协议不成,最好的方式就是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离婚时房产证变更名字怎么操作?合肥市官方回复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通车留言称,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2个人名字。如果离婚了,房产归某一方,想要把对方的名字去掉,需要怎么操作?目前还存在贷款未还清。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双方持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前往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理即可。因您的房产登记信息含有抵押权,您还需联系抵押权人协助您共同办理。为方便您办理,现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咨询电话附后:直属分中心:62536016;瑶海分中心:62072530;庐阳分中心:62160300;蜀山分中心:62072566;包河分中心:62072587;中心一科(负责新站办证):62333112。

编辑 许大鹏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近日,有网友在合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直通车留言称,因为房产证上登记的是2个人名字。如果离婚了,房产归某一方,想要把对方的名字去掉,需要怎么操作?目前还存在贷款未还清。

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回复:夫妻共有房产离婚后,双方持身份证件、离婚证、离婚协议、原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土地证)前往各区不动产登记分中心办理即可。因您的房产登记信息含有抵押权,您还需联系抵押权人协助您共同办理。为方便您办理,现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各分中心咨询电话附后:直属分中心:62536016;瑶海分中心:62072530;庐阳分中心:62160300;蜀山分中心:62072566;包河分中心:62072587;中心一科(负责新站办证):62333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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