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家庭共同债务及夫妻共同债务的区别主要有债务创造者与使用用途两个方面。家庭共同债务的债务人不限于夫妻二人,使用用途也不限于抚养等义务。夫妻共同债务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两者联系为均因家庭所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文来自:法小律,原地址:https://www.237fa.com/fa/4450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