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和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是全面加强党对执法司法工作领导、深入推进政法队伍顽瘴痼疾整治、深入推进执法司法领域改革的需要,对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正确履行职责、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执法司法执法司法(辅导报告干货满满)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江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5月18日,全省检察长培训班进入第二阶段。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云鹏主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陶亮应邀作辅导报告。 陶亮用翔实的数据和实例,深刻分析了执法司法深层次问题,从监督和改革的视角,阐释了监督体系和责任体系,强调了监督的极端重要性、监督的政治要求和监督的具体思路,详细宣讲了省委政法委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常态化开展法官、检察官惩戒工作相关实施办法的出台背景、目的意义、主要特点,明确了贯彻中应当把握的重点问题。辅导报告突出了政治建设和政治监督,主题鲜明、脉络清晰,对江西检察机关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抓实案件评查等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省人民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学习领会省委政法委相关实施办法的精神和要求。在履行法律监督责任中深化理解内涵,落实工作要求。要做实案件评查。运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的有效措施,同时通过开展案件评查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要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大数据监督平台运用,充分发挥大数据平台助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积极作用。 全省三级检察院通过视频系统同步学习。省人民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各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案管部、检务督察部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培训。市县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案管、检务督察条线全体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