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很多私聊问题问到合同上的工资写得很低,其他工资收入以绩效的方式体现,这样会不会影响将来可能出现的补偿金和离职补偿,到底按照哪个基数来核算,如果按照合同算就太少了。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公司都是这样操作的:在劳动合同中与员工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大多数都是约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取个中值),但是又约定发放另外一个较高的工资。 用人单位之所以这样操作,主要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规定的以工资为基数计算的缴纳社会保险费、计算加班费等责任。但这样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员工真要计较起来,企业还是得必须按照实际工资来作为基数给员工支付相应的费用。 基数怎么算(将来补偿或者赔偿金基数怎么算)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有银行流水记录等证据证明企业发放的工资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不一致的,一旦发生纠纷,不管是仲裁机构也好,人民法院也罢,一般都会支持以实际工资为准。 一张小小的工资条已经是法律规定必须要给员工的了,员工千万不可大意,该让企业给你的就让企业必须提供,发的工资条也一定要留好,事关以后的争议处理,这个你懂的。 留好工资条,就算合同签署的工资和实发工资不同也有了证据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