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面对离职的时候(俗话叫做,丢饭碗),通常有两种状态:一种是我自己想走、不干了,这是劳动者“主动”离职;另一种是我还想继续干,但公司不让我干了,这是劳动者“被动”离职。 而辞退、开除、劝退都属于劳动者“被动”离职的状态,而我国劳动法针对劳动者“被动离职”是有相应的补偿规定的,接下来我们一个一个说。 首先说劝退,劝退是公司“劝说”劳动者离职。也就是说公司会明里暗里的表明你不能胜任工作、不想让你继续工作,然后,你要表态的时候要注意! 劳动法 辞退(分不清楚会丢一大笔钱) 你同意离职,并主动提出来离职。你拿不到一分钱的补偿; 你同意离职,但不主动提离职。说白了等公司跟你协商,给一些补偿后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说辞退、开除,为什么把它俩放在一起说? 因为辞退、开除是一个意思,都是公司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通俗说法,具有单方向和强制性。 辞退往往是你不符合公司的职场用人要求,或者说没有通过试用期,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对你进行辞退。 虽然说是辞退,但往往后期双方可能也是经过协商达成一致的,只是用人单位会给予一些经济补偿。 开除,往往比辞退更严重。 比如你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等等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开除员工,且不用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但是,如果属于公司违法开除的情况,劳动者是有权利向劳动监察大队发起投诉并要求劳动仲裁,获得应有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