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人身权中的名誉权的主要违法行为有哪些   (一)侮辱行为 包括口头、动作、文字侮辱和暴力侮辱。侮辱的事实可能是实际存在的;   (二)诽谤行为 诽谤的事实必须是虚假的,否则不构成诽谤;   (三)新闻报道的严重失实;   (四)评论严重不当。   二、侵害名誉权要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人民法院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和第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其中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进行,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   (二)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范围,一般应与侵权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的范围相当。   (三)公民、法人因名誉权受到侵害要求赔偿的,侵权人应该赔偿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公民并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给与受害人造成精神损害的后果等情况酌定。   三、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吗   侵犯名誉权可以报警,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公民的名誉权受到非法侵犯的,受害人是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的。   行为人用以下的方式来侵犯公民权利的,情节较轻的会被拘留五日以下,或者会被罚款五百元以下;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会被拘留五日到十日,还可能被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形有:   (一)行为人用写恐吓信或者是用其他的一些方法来威胁他人的人身安全的;   (二)以公开的方式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来诽谤他人的;   (三)用捏造的事实来诬陷他人,目的是为了让他人受到治安处罚或是刑事处罚;   (四)以威胁、侮辱或是打击 报复证人的;   (五)以发送恐吓、侮辱或淫秽信息等,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行为人有偷窥、偷 拍、窃听或是散布他人的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