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检:与疫情初发阶段相比,涉疫犯罪类型发生变化 中新社北京4月19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19日发布今年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其中,检方共受理审查起诉涉疫犯罪966人,经审查后起诉562人。研判数据可知,与疫情初发阶段(2020年)相比,涉疫犯罪类型发生变化。 最高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举例说,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在2020年起诉的涉疫犯罪中占比达到31.2%,今年一季度仅为4.8%。而为躲避境外疫情偷越国(边)境等妨害国边境管理类犯罪、走私来自疫区国家的冷冻肉制品等走私类犯罪数量上升较大,占比从0.2%上升至33.8%。 犯罪类型(与疫情初发阶段相比) 进一步分析今年一季度涉疫犯罪数据可知,起诉人数较多的地区有广东、云南、浙江、河南、辽宁,五地占起诉总人数的61.6%。从罪名分布来看,走私类犯罪集中在广东,妨害国边境管理罪集中在云南、福建、广西等地。 另据统计,今年1月至3月,检方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批捕306人,逮捕率70.3%;起诉562人,起诉率7.3%;较整体刑事犯罪分别高8.4个、12.8个百分点。其中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逮捕14人、起诉38人,同比分别上升3.7倍、1.1倍。 最高检还提醒,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仍处高位,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高发。1月至3月,检方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51800人,同比上升39.9%。(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