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能否采取调整薪酬等措施?企业应当如何与职工开展平等协商?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 若企业确实发生经营困难,企业应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集体合同由( )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受疫情影响企业经营困难) 企业需要注意操作流程的合法合规。可以采用三种方式处理:①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调整薪酬、缩短工时、轮岗轮休、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②调整薪酬、缩短工时、轮岗轮休、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方案和意见,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③企业和职工双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 鉴于目前疫情形势,按照疫情防控“少流动、少接触、少聚集”的原则,建议以上集体协商民主程序可通过在线视频的方式签订。 参考: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明电〔2020〕5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二十二):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通过调整薪酬、轮岗轮休、弹性工时、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具体方式由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上海市企业集体协商工作规范》、《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关于促进本市企业重大改革调整中劳动关系稳定的操作指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