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在今日头条上看了一篇民间人士写的对有关辩护律师观点的文章,后边跟帖的也不少,有律师跟帖的,有太多非律师人士跟帖的,总体对于刑事辩护律师的感觉是不好的。所以我就今天专题探讨一下刑事辩护律师的话题。首先声明一下本人的身份目前是律师,已经做律师二十多年了,目前主要的业务是民事案件,很少办理刑事辩护案件。我共计办理的刑事辩护十个案件,免于刑事处罚的一人,辩掉一个罪名的一个,二审改判死缓的一个,过失杀人判处二年有期徒刑。总体上有效果还是不错的,总体有效率能够达到百分之四十。在这十个案件中收费的只有四个。最早的案件在二十五年前左右的时间收费八百元,其余的案件在2002—2016年之间收费在一万元。 我自己所认为的刑事辩护律师与社会中所认识的严重不同。 我对于社会中所认识的刑事辩护律师的感觉,我是既不能够反对,也不能够赞同。 你看反腐倡廉多挖出来的腐败法官,所带出来的行贿律师,其中也有刑辩律师!还有某省某市律协副会长诈骗的那1500万的案件!太让人们触目惊心了!你能我能够让对这些刑事辩护的人都去恭维吗!?确实不敢。 有的 刑事案件是不是就是一个黑洞!互惠互利、狼狈为奸的情况一暴露,几方就要进监狱了。 作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更愿意多花钱来逃脱刑事责任。在这里律师是不是能够依法执业就成了关键了。是去狼狈为奸、挣黑钱?还是坚守做律师的底线依法执业?有几人能够经得起巨大利益的诱惑?! 辩护律师是否具有作用的问题涉及到非常多的方面。 主要涉及到法治环境的问题,只有法治环境非常好辩护律师才能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否则就会限制辩护律师的作用或者无作用。 有些委托人委托律师的目的就不正确,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而是想通过律师来逃避法律制裁。希望律师能作为他们的工具来使用。 有些刑事辩护律师为了迎合委托人的心理来甘愿做其鹰犬,还有的…… 我真的再不想说了。我只想做一个人,我只想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律师,做一个本分律师就可以了。《爱莲者说》我最喜欢读。 文/来源:山东赤山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