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时间怎么计算 1、判刑后应这样计算年限: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1)如果是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2)如果是拘役,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3)如果是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法律依据:《刑法》: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刑事拘留时间如何计算 1、刑事拘留时间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次日起开始计算,截止日期是期限届满之日,不得超期羁押,国家严格实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 2、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限以内,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期满日期。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