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中条款可以反悔。夫妻一方可以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可确实后悔的,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关于离婚协议中条款可以反悔吗的问题 一、离婚协议中条款可以反悔吗 1、离婚协议中条款可以反悔。 2、夫妻一方可以对协议约定的财产分割条款反悔,确实后悔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财产分割约定中有可以撤销的事由时,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二、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5、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以协议对抗第三人,如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6、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7、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分家析产的,可以先就离婚案件和已经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难以查清的财产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不影响离婚案件的审理。 8、属于事实婚姻的,财产分割适用正常离婚程序的处理方式;属于非法同居的,其财产分割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双方通过协议约定财产分割的目的就是不想通过诉讼的这种方法解决两个人之间的私事,而且,协议分割财产确实能节省很多不必要的支出。在形成书面协议之前双方应该对财产分割有了一致的方案,如果没有想好或者有任何犹豫不决的因素在其中,就不能随便签字。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