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法律依据全文,挑起争吵和制造麻烦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这将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你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以及如何认定该罪吗?对话4

挑起争吵和制造麻烦是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这将构成寻衅滋事罪,公安机关将立案侦查。你知道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以及如何认定该罪吗?对话417律师邀请四川工商明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部长李回答您的提问。接下来,让我们来看看李的对话内容。

挑起事端是什么罪?

《刑法》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规定了寻衅滋事罪。主要规定是扰乱社会管理和扰乱社会秩序。它包括三种类型的行为,即无事件地制造麻烦、小题大做和拒绝改正。具体表现为肆意挑衅、任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破坏、侵占公共或私人财产,或在公共场所制造事端,以寻求刺激、发泄情绪、借口和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

第《刑法》号法第293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在恶劣情况下随意殴打他人和追逐、拦截、侮辱和恐吓他人的行为,以及在严重情况下强行夺取或任意破坏、占用公共或私人财产、在公共场所制造骚乱和在公共场所造成严重混乱的行为,这是本罪所禁止的。

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寻衅滋事案(刑法第293条)第37条,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起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随意用手臂殴打他人,或者有其他恶劣情形的;

(二)追逐、拦截或者虐待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或者其他不良情况的;

(三)强占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强占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扰乱公共场所,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对寻衅滋事罪,要求实行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就社会危险而言,虽然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或更长刑期,但通过获得取保候审不会造成社会危险;从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18岁符合逮捕条件,但不适合因重病、无法照顾自己或怀孕或哺乳而被拘留。经讯问查证,依法被拘留的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认为需要逮捕,但证据不足的。这是指被拘留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但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其犯罪,并且在法定拘留期限内无法收集相应证据,但必须不断收集证据的情况。因寻衅滋事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式不存在社会危害的;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第《规则》号法第37条第7款,持有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出境证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出境逃避调查,但不需要被逮捕,可以取保候审。根据公安部《规定》第63条第(五)项和第(七)项规定,如果检察机关没有

寻衅滋事罪定罪和判刑(立案)的全部标准

刑法条款: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扰乱社会秩序行为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故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行带走或任意损坏或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扰乱公共场所,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

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量刑等级(两个等级):

(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故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

(三)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扰乱公共场所,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

(二)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多次聚众实施前款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

行为标准(三种类型):

(1)制造麻烦的类型:演员因寻求刺激、发泄情绪、虚张声势等而制造麻烦。

(2)小题大做:演员在日常生活中偶尔会因为矛盾和纠纷而犯错。(除非矛盾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或受害人对矛盾的加剧负有主要责任)

(三)拒不改正:因婚姻、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虐待、恐吓他人或者损坏、侵占他人财产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处理处罚后,行为人将继续进行第一线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情节标准(四种表现形式):

(a)"任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是指下列任何一种情况:

(一)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两人以上轻伤的;

(二)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

(4)用致命武器随意殴打他人;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严重情节。

以“异教徒”或者“宗教叛徒”为由,任意殴打、追逐、拦截或者侮辱他人,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情节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他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用致命武器追逐、拦截、虐待或恐吓他人;

(三)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和未成年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四)造成他人精神障碍、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严重情节。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扰乱社会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三)“强行带走或者任意损坏或者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强占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迫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三)强占或者任意损毁、侵占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的财物的。

(四)“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性、公共场所的人数、扰乱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严重混乱”。公共场所是指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剧院、展览、运动场或其他公共场所。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或者组织、教唆人员在信息网络上传播虚假信息,制造事端,造成严重公共秩序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重复”一般应理解为两年内寻衅滋事三次以上(包括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可以冲抵)。两年内多次实施各种挑衅行为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升级标准:

聚众三次以上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个是,挑起争端和制造麻烦的每一个行为都构成犯罪。

第二,每一个挑起争端和制造麻烦的行为都没有得到处理,包括行政和刑事处理。

第三是反复挑衅的时间跨度,只要不超过起诉的法定时限,就可以包括在内。

豁免和从轻标准:

如果犯罪者认罪或忏悔,积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或获得受害者的理解,他可能会受到较轻的惩罚。情节轻微的,不得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上海标准(几种特殊情况的识别):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造成一人以上轻伤的,属于“随意殴打他人”的“其他恶劣情形”:

(1)随意殴打许多人;

(2)聚众殴打他人;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任意殴打他人两次;

(五)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妨碍公务罪和其他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者在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任意殴打他人的。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公共场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严重混乱的,属于“追逐、拦截、虐待和恐吓他人”的“其他情形”:

(一)追逐、拦截、辱骂或者恐吓多人的;

(二)聚众追逐、拦截、辱骂或者威胁他人的;

(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四)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寻衅滋事、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受到追捕、拦截、虐待或者恐吓的。

(三)强占、强占价值5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或者任意损毁、侵占价值1000元以上的公私财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强占、强占、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的“其他加重情节”:

(1)反对多人拿走或任意损坏或侵占公司财产;

(二)聚众持有凶器,强行或者任意损毁、侵占公私财物的;

(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公共场所严重混乱的;

(四)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劫、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或者受到行政处罚后两年内有强行查封、强制销毁或者侵占公司财产行为的。

(四)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两种以上行为,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解释》中的“持有致命武器”是指犯罪人携带致命武器制造麻烦的情况。这里的“致命武器”是指各种枪支、刀具、棍棒、砖块和其他可能造成伤亡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