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1、在外地不能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 2、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二、起诉离婚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总的来说,离婚有两种不同的方式,如果户籍所在地和工作生活地不一致,并且双方就离婚时的很多问题也协商不拢,可以直接在当地起诉离婚,起诉离婚时不需要考虑原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