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离婚要什么手续有哪些程序 1、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申请离婚登记后有30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3)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后能否反悔 已签订的离婚协议能否反悔,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领取离婚证前,离婚协议未生效,随时可以反悔。 2、领取离婚证以后,能不能反悔得分以下三种情形加以分析: (1)离婚本身不能反悔。 双方离婚后其夫妻关系解除部分立刻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如要复婚必须双方自愿并重新办理结婚登记。 (2)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可以反悔。 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主要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依原协议履行严重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或抚养费明显偏低,另一方随时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或增加抚养费。 (3)财产分割协议原则上不能反悔,但也有例外。 实践中,有的人为了达到迅速离婚的目的,将大部分或者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均答应给予对方,而一旦达到离婚目的,反过来又以显失公平等为由起诉。法律显然不能支持这种不诚信的行为。 ①离婚协议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男女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当认真履行; ②对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如有变更或撤销的意见,双方不能重新达成合意时,必须向法院提起诉讼,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诉讼必须在协议签订后的一年内提起,超过一年的,法院不予受理; ③提起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一方必须举证证明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会遭到法院的驳回。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协议离婚的手续包括: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构审查后,符合离婚条件的,发给离婚证。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