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冻结毕竟也只是一种限制手段,犯罪嫌疑人财产冻结后也必然需要随着侦查活动的继续和刑事案件阶段的推演而处理。 犯罪嫌疑人财产冻结后的处理途径有以下4种: 1、 解冻; 对冻结的财产,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解除冻结,并通知被冻结财产的所有人。 2、 变现; 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变现后冻结在对应的银行账户中或指定专户。 冻结财产 3、 出售; 对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应当告知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有权申请出售。变现后冻结在对应的银行账户中或指定专户。 4、 继续冻结。 对于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冻结财产继续冻结,随案件处理。 犯罪嫌疑人的财产被冻结后,原则上查明与案件无关的都应该及时解冻。在不能解冻的情况下,对于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和有效期即将届满的汇票、本票、支票,及时依法处理,变现后冻结在对应的银行账户中或指定专户,则是避免冻结财产价值受到损失的办法。及时的处理,是其内在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