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协议离婚去哪里办理,相信大家都会觉得这个问题很简单。协议离婚直接去民政局就够了。但是大家清楚离婚去哪个民政局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就详细介绍一下,约定离婚从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去哪里办理: 根据新《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10条规定,大陆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按地域管辖原则进行管辖: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为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 (二)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应当在一方管辖范围内为涉外和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省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确定。 具有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婚姻登记办公室。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设立婚姻登记办公室,应当形成文件,公布并报上级民政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