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罪与诽谤罪的概述及刑罚 侮辱罪与诽谤罪,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 诽谤罪是指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以损害他人人格、名誉的行为。这两项罪都是告诉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诽谤罪只能采取口头或者文字的方法,不可能是暴力;而侮辱罪既可以采取口头、文字的方法,也可以采用暴力方法。 诽谤罪必须有捏造并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的行为;而侮辱罪既可以不用具体事实,也可以用真实事实损害他人名誉,只要公然侮辱即可。 名誉与社会评价 侮辱、诽谤所侵害的是名誉权,导致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社会评价降低显然是一种具有价值性的规范判断,它可以理解为一种具有道德评价的信息。对他人名誉的侵犯,也就是在减损社会一般人对他人的道德评价。为了避免法律传达出错误的信息,应该根据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对“名誉”进行规范评价,排除那些与主流道德无关的信息,避免法律的泛道德化。但是无论如何,法律一定要倡导良善的价值观。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 释》。司法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 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或者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都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