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子强制拆迁結果是如何   1、被拆房子能不能反复可用行政赔偿与行政部门赔偿程序流程的难题。在一个具体行政行为被依规确定为违反规定并早已运行行政赔偿程序流程时,被告方不可以反复或是交叉式应用救助方式,再次寻找行政部门赔偿。因而,在征缴动迁区域内房子被不法强制性拆卸后,原来的赔偿难题可依规转换为赔付程序流程处理,人民检察院应同时开展实体线案件审理并就赔付难题做出行政赔偿裁定,不用再行根据征收补偿程序流程处理。   2、被拆房子应予依照集体用地上的房子使用价值给予补偿的难题。在团体征收土地全过程中,假如未与此同时对被收取的集体用地上的房子开展征收补偿,历经多个时长后,原位于集体用地上的房子所在地早已被列入规划区,基本上完成了城镇化建设,这时再对原集体用地上的房子执行征缴,能够参考集体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规范给予安置补偿。法律条文往往作这般要求,其目标取决于防止同地区内原集体用地上房子征收补偿规范小于集体土地上房子征收补偿规范,充足确保原集体用地上房子产权人的合法权利。   3、被拆房子损害的赔付方法难题。付款赔偿费及其退还资产、恢复正常均是国家赔偿的赔付方法。被拆房子系因老城区改造而被拆卸,如系依规开展的收取与拆卸,被征缴人既能够选用按征缴决策公示之日的销售市场成交价开展贷币赔偿,也有权利规定在改造地区或是就近原则地区挑选相近房子给予产权年限替换。在行政赔偿案子中,被征缴人理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二条要求,以付款赔偿费为首要方法。为保证 上诉人得到立即、公平公正、公平的救助,授予被征缴人既能够选取贷币赔付,还可以挑选房子安装 的支配权,最大限度地确保了被征缴人得到国家赔偿的利益,合乎国家赔偿法的法律精神实质。   4、被拆房子损害的赔偿难题。因违反规定强制性拆卸引起的赔付,为表现对违反规定征缴和违反规定拆卸个人行为的惩诫,并合理维护保养被征缴人的合法权利,对被征缴人房子的赔付不可小于因依规征缴所应获得的赔偿,即对被征缴人房子的赔付,不可小于赔付时改造地区或是就近原则地区相近房子的价值。因征缴决策公示時间与具体赔付時间间隔太长,市场走势发生了较大转变 ,假如以征缴决策公示时的价格行情给予赔付,该赔偿显而易见对上诉人是不合理的,故以裁定赔付时被拆房子附近房地产业的价格行情给予评定和赔付(人民法院可依权力授权委托评定,明确有效的评定时段为赔付时段),展现了平等原则和充足赔付的标准。   5、被拆房子房间内物件损害的赔偿金难题。因行政单位违背法律原则,不依规公正或是依规制做物件明细,给被征缴人执行证明责任导致艰难的,且行政单位也不能质证证实具体损害额度的,人民检察院可在被征缴人就损害额度所给予直接证据可以基本证实其认为的情形下,依规做出评定。被征缴人的房间内物件因违反规定强制拆迁个人行为损毁,在彼此均对房间内物件没法出示直接证据进行说明的情形下,被征缴人有理有据的赔付要求理应获得适用。人民法院可依据被征缴人供应的物件明细,融合日常社会经验,考虑到物件折旧费等要素,有理有据开展先行判决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