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在拆迁过程中经常违法的一些地方,供拆迁户参考。   未经代拆迁户签订协议。   拆迁户和拆迁方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是很常见的。此时,村委会神的操作一般代替拆迁户签订赔偿协议。未经拆迁户同意,擅自签字是违法的。但是,由于人们不懂法律,不懂村委会的思想轰炸,很多拆迁户无法接受现实。我们想说的是,拆迁户要跳出这个坑,不要关注村委会,要及时通过法律撤销协议。   村委会要求拆迁。   无论哪个环节哪个环节认为不合理或受到不公平对待,拆迁进度都会放缓。此时,村委会将强制拆迁户进行强制拆迁。无论村委会的目的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县级以上ZF才有资格组织实施拆迁和补偿工作。村委会在拆迁过程中没有资格要求拆迁户作为主体,所以如果遇到强制利诱,请拿起法律武器。   村委会随意分配补偿。   村委会有权拦截一定比例的农村集体土地作为公共用途。村委会收到拆迁方支付的补偿后,应该如何分配?这取决于村委会的心情吗?如果你和村干部关系好,你会得到更多。如果你关系不好,你会得到更少的分数吗?答案不是这样。补偿的分配不是由某个人或组织决定的。所有村民都需要开会讨论如何分配。   村委会截留比例问题。   虽然村委会有权截留补偿,但截留金额尚未确定。村委会截留的补偿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一般来说,补偿费的20%左右。在实际情况下,拆迁户不知道村委会截留了多少,这会导致一些人认为不公平。拆迁户可以通过申请村务公开了解截留比例,如果发现问题,可以及时救济。   村委会以租代征。   为了有经济来源,一些村委会以租赁的方式将土地出租给他人或企业,只要三方协商好,就可以避免法律程序。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再次重申村委会无权征收。   虽然村委会在拆迁中没有主导权,但经常被拆迁方委托做一些工作,可以算是手握重权,为非法村委会提供了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