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狭义上,虽然城中村房屋所在地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但仍应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进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对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等房地产进行安置补偿的,房屋所在地区在补偿安置时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要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但应扣除已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城中村的拆迁补偿方式有房屋置换和货币补偿:拆迁补偿有两种方式,一是房屋置换,同一地段最低拆迁一换一;其次是货币补偿,最低标准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格。在一定条件下,以上两种补偿方式也可以结合两种方式进行补偿。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转换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产权转换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产权转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改造征收个人住房,被征收人选择在改造地段改造房屋产权的,县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造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