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应该明白,我们自己的房子不在棚户区改造范围内,所以房子的价值会很低。补偿金额不是由什么征收项目决定的,而是由房屋的实际市场价值决定的。比如周边有商品房,需要参考商品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补偿。此外,补偿还需要区位价、重置成新、搬迁费、临时过渡费、停产停业等损失。   我们一直强调拆迁过程中评估的重要性,直接影响拆迁户能拿到多少钱。这时候选择评估机构就显得尤为重要。法律规定,评估机构的选择应由双方共同选择,拆迁方不能指定。评估机构必须具备相关评估资格,根据被拆迁房屋的面积、用途、位置、结构、所有权等综合因素选择最佳评估方法进行评估。   拆迁户对补偿结果不满意的,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后10日内提出复核。如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应在收到复核结果后10日内向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我们提醒拆迁户的朋友,如果此时对补偿不满意,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或委员会鉴定,或者通过诉讼或复议维权。无论提到哪种方式,都必须及时正确。   对于补偿方案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安置补偿方案由征收部门起草,报市县ZF审批。之后要在拆迁方范围内公布补偿方案,征求拆迁户意见,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和实际情况适当修改后再公布。因此,拆迁户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对安置方案有意见的应及时提出。   行政诉讼和复议也是拆迁户的救济权。征地拆迁是ZF行为,所以有很多行政决定和行为。法律规定,无论在哪个环节,只要拆迁户对行政行为不满,都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提出。特别是拆迁户觉得补偿不合理或者对房屋处理有异议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或者复议,这是唯一正确的救济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