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拆迁方和拆迁户不能就补偿达成一致,拆迁方应根据补偿方案向做出拆迁决定的市县ZF报告《补偿决定》。需要注意的是,在做出补偿决定后,如果拆迁户仍然认为只要拒绝签字,一切都会好起来,不提救济方式,拒绝搬迁,就会迎来合法的司法强制拆迁,这也是很多拆迁户的房屋被强制拆迁后仍然合法的原因。   应避免触发司法强拆。   根据法律规定,司法强制拆迁主要是指双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就房屋征收过程中的补偿达成一致。此时,由于拒签,项目绝对不可能搁置。因此,法律规定,拆迁方可以向作出拆迁决定的市县ZF报告补偿决定,即告知拆迁户补偿标准。拆迁户在补偿决定规定期限内未提出有效异议(诉讼或复议),拒绝搬迁的,将被司法强制拆迁。   因此,申请司法强制拆迁的前提是:拆迁方做出补偿决定;拆迁户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未提起任何救济措施(诉讼或复议),未搬迁的将执行司法强制拆迁。因此,如果拆迁户避免被司法强制拆迁,如有异议,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起救济措施。   这里提到的救济方式是指复议或诉讼,法律也明确指出了救济方式。然而,许多拆迁户一直选择信访,认为他们的信访也提到了救济方式。我们不想多说有效救济方式、有效救济方式、有效救济方式。   拆迁方申请司法强拆。   由于拆迁户处理不及时,处理方法不正确,在规定期限内未提起复议或诉讼,即将面临司法强制拆迁的局面。此时只能审查申请司法强制拆迁的相关材料,审查法院审理司法强制拆迁时的相关材料和执行程序是否合法。拆迁户自行处理不了的,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分析给出反应意见。   批准司法强拆。   一旦司法强制拆迁申请被法院批准,将被判死刑。拆迁户的救济方式只能是审查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司法强制拆迁不是想拆就拆,需要依法执行。拆迁户最后的救命稻草只能是审查执行程序的合法性。   因此,选择做钉子户并不是长期拒绝拆迁而是缓兵之计,通过短期拒绝签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