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住改商。   认定住房改造商需要从以下客观方面考虑。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共卫生许可证完税证明等房屋租赁协议,房屋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实际运营时间。也就是说,如何将房屋改为非房屋,与房屋在征收过程中的实际运营时间有关。   相关政策法规。   《关于做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规定,拆迁范围内的产权性质为房屋,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营业用房补偿,各地可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和纳税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的规定,产权登记和产权证记载为实际用于经营的住宅用房,属于房屋性质,一般以房屋所有权证书和房屋登记簿记载为准,进行评估核定价值。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应当根据经营情况、经营年限、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停产停业损失。   征收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或者《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产权转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转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补偿。   《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明确规定业主将房屋改为商品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征收前,我们应该详细了解我们房子的实际情况,并保存有力的证据。如果出现这种情况,一定要遵循当地政策。因为国家统一的具体规定没有详细的规定,要看当地的一些政策是否相同。但一般来说,如果把房子改成非房子,非房子的补偿会比房子多。   如遇住宅改为非住宅的情况,如果在征收时仍按住宅补偿,应及时查询相应的法律法规,积极保护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