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起诉的几种情况。   1.征收、征用、补偿决定可以提起复议诉讼。   你的房子。土地被征收或者征用的,征收方应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征收决定和补偿决定,并依法公告。被拆迁户对决定内容不服的,可以起诉维权。   2.可以起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对这些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起诉维权。2011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废除了行政机关在拆迁中强制执行的权力,只赋予人民法院司法强制拆迁的权力。因此,如果遇到行政强制拆迁,可以起诉维权。   3.行政机关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变更征收补偿协议的,可以起诉。   拆迁补偿协议的结果是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常见的违法行为是:拆迁方以各种奇怪的方式诱惑或威胁签字。另一种情况是,被拆迁户已经签订了补偿协议,相对可以接受,但拆迁方未能履行或因各种原因要求更改协议内容。   最后,民告官还应注意:1.诉讼有时效约束;2.法院、房管局不得强制撤销房产证;3.当事人在诉讼期间不得强制拆迁。。。面对拆迁补偿不合理或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必须及时启动法律程序,提前联系律师介入维权,避免进一步损害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