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由专业评估机构通过不同的法律依据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评估来确定的补偿金额。主要有以下三个法律评估依据:   首先,市场估价法是指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根据估价程序选择合适的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估价点、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基础上进行估价和评价的活动。 二是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指同一地区、同一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的平均价格,由有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确定和公布。   第三,重置价格。是指估价机构根据估价时间点的价格水平,采用估价时间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判断重建与估价对象功能相同、规模相同的新建筑的正常价格。   二是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又称产权置换。根据不同的评估方法,有两种置换方法:   方法一:价值标准的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然后以新房产权与价值的等价置换。   方法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相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安置。   三是两者结合的补偿方式。   顾名思义,有的是货币补偿,有的是产权置换补偿。   所以以上三种方式就是面对拆迁时房屋补偿方式的选择。在目前的拆迁过程中,通常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可以避免一些相关的法律问题,比如后期搬迁房屋的质量问题,能否按时交房。   拆迁补偿要钱还是要房,不能一概而论。无论是要钱还是要房,被拆迁人都要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当然,必要时,被拆迁人还需要找专业律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选择金钱还是房子,在遇到拆迁补偿时,拆迁户首先要明确,即无论是要钱还是要房,都有权选择。   货币补偿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然后等价置换新建房屋的产权;产权置换是指根据房屋建筑面积在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进行置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