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筑应区分形式违法和实质性违法。形式违法是指仅违反程序法的建筑物的建设,实质性违法是指违反实体法,情节严重的建筑物。拆除建筑物是对物权的排斥,与物权法相对应,属于民事法律的基本制度。在没有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随意扩大拆除违法建筑的范围,应当超出立法权。对于政府超越职权、违法实施的强制拆迁行为,即使当事人的房屋是违法建筑,也可以通过法律程序争取应有的权益,但这当然需要丰富的权利保护经验和专业的诉讼技能,通过专业拆迁律师的参与,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