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人遇到拆迁时,不要盲目猜测补偿政策是什么。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向拆迁方索赔合理是正确的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补偿,有些地区根据政策有房屋补偿和货币补偿,明确农村房屋征用范围,农村房屋所有者被拆除,农村房屋建筑面积合法有效的农村土地使用权、房地产产权证书或建设审批文件的价值。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国土资源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表明,农村宅基地补偿以区域综合地价为基础,房屋按地上附着物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本条例表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补偿是房屋本身的价值,与户籍无关。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征收补偿应当按照公告之日的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相关解释还规定,纳入城市规划区或者周边有类似房地产市场的集体土地,也应当参照本补偿标准核定补偿。《土地管理法》规定,征用农村村民住房的,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由于远离城市的农村地区周边没有类似的房地产市场供参考,这一条件无法实施。相反,要把握公平合理的原则和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活有保障的原则。   盈亭律师想提醒大家,面积补偿是基础,家庭人口等因素起着辅助作用。同时,户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等困难问题也是影响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的因素。由于补偿标准的不确定性,我们在遇到具体问题时应坚持案例分析的原则。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根据您所在地区的案件采取措施,是农民朋友的合理选择。   如果你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安置补偿有异议,你能做什么?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决定等具体行政行为后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房屋被强制拆除的,应当在知道强制拆迁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当然,行政诉讼纠纷需要北京盈亭律师。如果您没有与主管部门协商赔偿条件,可以咨询征地拆迁律师,或者请律师介入,利用法律知识与主管部门协商,争取公平满意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