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拆迁群体需要明确,谈判不应局限于拆迁的某个阶段,而应贯穿整个过程。被拆迁村民应善于利用提出意见和申请听证的权利,这对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性质尤为关键。   二、补偿标准必须明确。   农村宅基地房屋所能涉及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审查其补偿标准是否公平合适:   1.先补偿后搬迁,涵盖地钱+房钱+奖励,改善居住条件。   2.涉案宅基地已经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应当考虑是否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执行。   3.   如果是协议搬迁项目,只是以挂棚户区改造的名义,那么补偿标准、项目和方法可以充分整合大多数村民的意见,提出自己的补偿方案。如果你不能谈论它,就不要拆除它。真相很简单直接。   第三,不要在强拆面前轻易被吓退,帮拆威胁。   对于强制拆迁或帮助拆迁,被拆迁村民应注意,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实施强制拆迁,要求拆迁提供法院强制执行裁定;所谓的村民帮助拆迁应及时报警,取证。   拆迁是一场长期的斗争,需要全面的专业知识,需要全面的控制,需要合理地运用法律法规。即使是有多年诉讼经验的律师也在不断地学习和更新,以便在案件中冷静地分析和做出正确的判断。对于非法学者来说,这是一个巨大的话题,不能仅仅通过短时间的补救来实现。所以当你遇到任何拆迁问题时,不妨问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专业权利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