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   该怎么算?   关于补偿标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   类似的房地产应该如何理解?应与被征用房屋的位置、用途、权利性质、等级、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关因素相似;评估时间点为房屋征收决定公布之日。注意,被征用人对评估机构的选择也有发言权,对评估机构的资质有异议也有救济途径。   关于补偿范围。   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补偿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费用、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用。此外,征收人在实际征收过程中还设置了大量的补偿和奖励方式,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说到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到一个常见的被征收人设置的陷阱。面对搬迁奖励费用,我们应该客观对待。首先,我们要知道,法律规定,征收房屋应半笔补偿专款专用,全额到位后正式进行。如果拆迁方拿出大量的搬迁奖励费用,可想而知,正常的补偿费用会相应降低,蛋糕也会这么大。我们应该对我们的房屋价值有一个大致的估计,我们应该得到更少的份额。因此,我们必须正确合理地对待所谓的拆迁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