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温室拆迁,种植的作物不同补偿也不同。   温室拆迁,种植的作物补偿不同。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征地时,土地有温室的,温室为土地附着物,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期生活得到保障。   征地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幼苗补偿费,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征收农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和公布区域综合土地价格确定。综合土地价格应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每三年至少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农用农用地以外的土地、地上附着物、幼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农村村民住房,按照搬迁前补偿、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重新安排宅基地建设,提供安置或货币补偿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补偿征收、临时安置等费用,保护农村村民的生活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