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问:因装修新房,我从某家具建材店订购岩板,订购时店员拿着某一款材料(有明确编号)向我推荐,说这款岩板正在做活动,价格低,保证能用大理石的价格买到岩板。于是我订购这款材料。但材料到手后,外包装上写明“通体大理石”,我根据材料编号登录店家的官网上查询,发现这款编号的材料确实是大理石而不是岩板,我能退款吗?我该如何维护我的权利? 杨华律师解答:你可以要求退款,并要求商家三倍赔偿。如果你无法与商家协商一致获得赔偿的,可以起诉至法院。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销售人员故意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不以真实名称和标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的可以认定为消费欺诈行为。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许可,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