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在申请执行的期间内行使权利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 打赢官司后,败诉方未按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确定义务的,胜诉方可以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的,申请人申请强制执行时,可以同时申请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和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请执行书(模板) 在申请执行的期间内行使权利 1.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高消费申请书 2.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材料证明 申请执行人是个人的,准备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核实);申请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以及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加盖印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生效的法律文书原件及生效证明 申请执行人需要向法院提供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和复印件 4.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 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及线索,如被执行人可能在什么银行开户、有无房产、有无汽车等;如果不知道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及线索,可以不提交或直接填写“不清楚”,法院会在执行中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 5.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 申请执行时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人民法院会在执行到位的执行款中扣除应依法收取的执行费。如果法院在执行中对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财产暂时无法处置的案件,会暂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恢复强制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 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执行人的强制执行申请后,会通过法院网络查询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 查询范围覆盖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存款、车辆、证券、网络资金(支付宝、微信)等财产信息。如果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会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标的等值的财产。 被执行人名下的房产,法院可以进行查封、拍卖。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法院可以通过系统直接扣划。同时,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网络账户也已纳入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法院可以直接冻结、划扣支付宝、微信(财付通)等相关资产。 遇到“执行不能”怎么办? 什么是“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是指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穷尽现有的各种执行措施和手段未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对被执行人财产强制处分后,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从而无法实现或无法全部实现申请执行人债权的情形。 “执行不能”怎么办 人民法院通过严格的审查后,通常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一旦发现有财产必须及时恢复执行,尽最大努力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终本案件的被执行人,法院会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对其施加信用惩戒,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 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且申请执行人属于因意外事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经济来源的特困群体,不能维持日常生活,法院可依法对申请执行人开展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执行的温度,彰显人文关怀。 如何防范“执行不能”的风险 要从根本上减少“执行不能”的风险,广大群众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事先充分关注和预判可能导致无法实现债权的各类风险点,慎重决策,特别是民间借贷、委托理财等大额交易中,出借人应提高风险意识,充分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否则可能承担“执行不能”的风险。 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提起诉讼,并在诉前、诉中阶段就申请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的明确财产线索进行保全,降低后续“执行不能”风险。进入执行阶段后,要积极主动搜集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为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