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微信几乎成了大家手机必备的软件,不管是生活中的社交,还是工作中的沟通,往往都离不开微信的帮助,甚至有人跟公司提离职也在微信上说。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员工在微信上提离职申请有效吗? 离职申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微信消息是否属于书面通知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这也就是说,微信消息也属于书面形式,所以员工通过微信提出离职申请,属于使用书面形式提出,是有效的,应予认定。   都说离职见人品,提出离职之后,员工也应该配合公司做好离职交接手续,做到好聚好散。如果在离职时与企业闹得不愉快,有可能会影响自己在行业中的口碑,进而影响后续新工作的入职。   以上就是关于员工在微信上提离职申请是否有效的解答,因为微信消息属于书面形式,所以员工在微信上提离职申请也应视为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