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拆除没有补偿打官司有用吗?依法维权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国家这些年大力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提高民众的法律意识,但是有些人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法律上,认为任何事情都可以通过法律来解决,这种思想也是值得商榷的,比如说有些当事人,因为未见拆除没有不错,就认为打官司就一定能争取到合理补偿,其实这也是一种认识误区,今天就来给大家讲一讲违建拆除没有补偿打官司有用吗? 违建拆除没有补偿打官司有用吗 如果是确认为违法建筑,而从其他的法律条文也无法支撑该违建可以有争取的空间的话,那我建议当事人还是放弃吧,比如说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后,不经审批私自建房,或超建的,这些都是要依法拆除的,只给少量的建材补偿或者不给补偿都是合理也合法的,这个任何维权方式都发挥不了作用。打官司也很难赢,毕竟违建在先,违建本身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打官司只是浪费钱和时间精力,没有意义。 如果只是拆迁方口头说的违建,那我们就要认真对待,分析一下是不是真正的违建,因为现在很多拆迁方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少给补偿,总是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比如说假借拆违建的名义对合法建筑实施拆迁征收的行为就比较常见,当然,对方肯定也会给出他所谓的“理由”,比如说你的房子没有证件等等,但是没有证的房子并不都是违建,比如城乡规划法颁布之前的房子,很多都是没有相关证件的,但是并不妨碍其合法性,这样的房屋被当成违建拆除了,那我们就要争取合理的赔偿。 这个时候,请律师就很有必要了,当然,并不是说一定要打官司,如果能通过非诉的方式就争取到合理补偿的,那就没必要打官司了,如果非诉方式解决不了,最终还是要打官司来争取合理赔偿的。 违建拆除没有补偿打官司有用吗 违建拆除没有补偿打官司有用吗?不一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确实是违建,那么打官司的意义不大,如果没有经过法定程序认定的违建,那么就可以争取,如果不是真正违建的“违建”被拆除了,那么就可以请律师走法律程序维权,至于是否要打官司,看程序是否走到这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