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在微信问我,他在一家公司工作已满10年了,因为疫情,公司业绩非常不景气,可能过段时间要进行裁员,他询问如果被公司辞退的话,能够获得多少补偿,要是后面公司不配合的话,应该怎么办?其实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需要回到我们的法条中来,看看里面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一、哪些情况公司辞退员工需要进行补偿 1、员工因为公司的过错而主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 只要是符合上述情形的,虽然是员工主动要求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下公司也必须支付经济补偿。 2、公司与员工协商并与员工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因为困难等原因,需要劝退员工,像文章开头的咨询当事人就是碰上这种情况,如果双方达成一致,这种情况公司也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在现实当中,有些可恶的公司会钻空子,在辞退员工的时候让员工填写一份《辞职申请书》并让其签字,员工如果签了,就构成了法律上“员工主动离职”的事实,这种情况下,公司是不用支付补偿金的,在此需要特别注意。 3、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哪些客观原因呢?一种是员工患病或非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因身体等客观原因不能复工且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另一种是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并且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最后一种就是客观环境改变了,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经过协商也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碰上这三种情况,公司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告知解约(或者直接多发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这样就可以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了)。这三种情况下的解约,公司也是需要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4、公司面临破产重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时,进行经济性裁员 这种应该很好理解,就算破产重整了,也不能对员工不管不顾,辞退了人家也必须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很绕是不是?哈,肯定很多人看得一头雾水,我打个比方就很好理解了,比如员工跟公司签订了一份五年的合同,月工资5000元,期满是要续签的。如果公司单方面不愿意续签,这种情况肯定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如果公司在续签时,说以后工资只有4500元了,员工不答应,不愿意再续签,这种情况下虽然是员工主动提出不续签了,但不是员工的问题,而是公司太黑了对吧?这种情况公司也是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所以,在续签固定合同的时候,公司提出的条件不能低于原合同的水平,如果是公司的错误,这种是肯定要支付补偿金的。 6、公司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等情形 很好理解的,在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情况下,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补偿金的标准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很详细,大家可以看上图。这就是很多人所谓的"N"来源,工作多少年,就那多少个月的补偿金。比如工作10年零7个月,就可以补11个月工资,而如果是9年5个月,则补9.5个月的工资。在实践当中,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这个月工资是指应发工资,而不是实发工资。即扣个税、公积金、社保之前的工资! 2、月工资一般是不包括加班费的 3、月工资包不包括绩效(年终奖)? 实践当中有分歧,有的地方法院在计算时,会将年终奖计算进去,但是也有的不会。此点在法学界还存在分歧[晕] 4、高收入人群的工资计算有封顶,最高只能按上年度本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计算,且最高不超过12年(即12个月工资) 三、什么情况下能得到赔偿? 前面讲的是经济补偿金,那么什么情况下公司是需要支付赔偿金的?要知道劳动法里面补偿金的额度一般是“N”,而赔偿金的额度是“2N”,即是补偿金的双倍。 要合法解除或者终止一个劳动合同,一要实体合法,二要程序合法,三不能违反禁止性规定。做不到以上三个任何一个,都有可能构成违法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来说要是因为公司的原因,没有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进行解除劳动合同,这种就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了,对此,员工是能得到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限于篇幅,我们下文再就此详细介绍。 我写这些文章的初衷就是想尽量用简单的话语把法律问题讲清楚,因水平有限,本篇幅一不留神写的有点长,请多多包涵。如有疑问,欢迎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