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 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争议的有关财物采取的临时性强制措施。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 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担保书 此类文书怎么写? ↓↓↓ 财产保全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 诉中财产保全 温馨提示 ✦ 被保全财产信息为银行存款、存单的,应当提供具体银行名称、账号和银行的确切地址。 ✦ 被保全财产信息为股票的,应当提供具体的股东账号、资金账号以及证券公司的确切地址。 ✦ 被保全财产信息为已经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的,应当提供有关登记机关最近一周内出具的登记资料,资料除了包含所有权人、权证号码、品牌、型号等基本信息外,还应当包含有无抵押权人和司法限制等信息。 来源|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文字:毛玮瑶 图片:吴杰 责任编辑| 邱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