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绝大部分当事人都是第一次做起诉离婚的事情。既然要起诉,那么就应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交合格的诉讼材料。如果您准备不当,便可能需要浪费很多时间和精力进行补充或修改,甚至被法院拒绝立案。为了顺利完成这个工作,本离婚律师结合多年的办案经验为大家梳理一下主要的起诉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这是一份基本的诉讼材料。合格的离婚起诉状应该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落款等几项内容。 二、原告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您的身份证原件已过期,或者其记载事项与户口本不同,则应该向法院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被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如果原告没有该材料,则应该让原告所委托的律师向公安机关调取。 四、结婚证原件与复印件。有的当事人的结婚证可能已经丢失或者双方在闹矛盾时已被毁损、被对方扣留。在这种情况下,原告及其委托的婚姻律师应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开婚姻状况证明。 五、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无法提供,则应该想办法向相关部门调取。 六、管辖凭据。关于这项材料,有时可以是原、被告的户口本、身份证,但在某些情况下则是其它,需要由专业离婚律师来准备。 七、北京离婚律师-婚姻律师-离婚律师咨询与夫妻感情状况、离婚财产、子女抚养、离婚赔偿等事项相关的证据。对于这些证据,本律师认为在起诉立案时未必全部提供。应该结合您的案情及诉讼策略进行筛选后再决定先提供哪些?哪些留待正式开庭时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