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双方都争夺抚养权的离婚案,人民法院一般综合考虑以下几个主要原则、方面对抚养权进行判决: 一、不轻易改变孩子的现在生活状态 即离婚诉讼进行时,孩子跟着谁生活一般就判给谁。 二、判给最有利于孩子教育、成长和生活的一方: 1、对比男女双方工作收入,工作收入稳定且有时间陪伴交流、教育孩子的占优势。 2、对比男女双方的学历,一般情况下,学历较高的,占优势。 3、对比男女双方健康状况,身体健康的,没有传染性疾病的占优势。 4、对比男女双方是否存在劣迹,没有违法、犯罪前科的占优势。 5、对比男女双方离婚后住房情况,离婚后有固定住房且学区较好的占优势。 6、对方男女双方是否存在家暴、出轨行为,没有家暴、出轨行为的占优势。 7、对比男女双方对孩子的责任心,双方举证证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谁对孩子更尽了责任心(主要从照看、陪伴、游玩、对孩子消费、购买保险、就医陪伴、接种疫苗、幼儿园接送、参加活动等方面进行举证证明) 8、对比孩子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经济、健康状况、年龄等条件以及对是否愿意协助抚养孩子的意愿等。 9、其它男女双方,有利孩子成长、教育和生活的条件。 抚养权 三、2岁之内的孩子,原则上判给女方。 年龄较大(一般指满8周岁以上)的孩子还要考虑孩子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当然以上的每个方面,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实自己的所述,平时要注意保留、整理相关证据!如何保留、整理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