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9月27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秣陵交警中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辖区正方大道天秣路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轿车与一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严重。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电动车撞上一辆小轿车,两车均有较大的车损。民警通过询问双方当事人,以及调阅当时路面公共监控录像,最终还原了事发的现场。 据介绍,事故发生时,一辆黑色轿车沿着正方大道由东向西行驶,行至正方大道天秣路路口后,该车向南行驶。然而,当该车行驶到事发地时,与一辆未在斑马线上且无视交通信号灯径直闯红灯经过路口的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的损坏,所幸轿车速度慢,未造成人员伤亡。 因此次事故由电动车驾驶人闯红灯造成,且电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他将承担小轿车的车损及自己电动车的车损,因电动车没有购买保险,这些费用将由其自掏腰包。而发现自己要赔上数千元时,电动车主也是后悔不已,不该闯红灯。 警方提醒:电动车驾驶人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规定车道内行驶,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出行谨遵交通法规,时时刻刻为自己的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