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都是军人在服役期间受伤所获得的补偿,这种补偿具有的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以下内容是关于离婚时军人的伤亡保险金如何分割的情形! 概念解读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都是军人在服役期间受伤所获得的补偿,这种补偿具有的一定的人身专属性,属于军人的个人财产。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这笔费用是不参与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 参考案例 案例简介 徐某在参军期间,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小玲,二人相恋3年,在亲朋友好友的祝福下终于结婚。结婚后,徐某一直在部队中,甚少回家,小玲感觉自己受到冷落,渐生离婚的念头,也曾经试探的向徐某暗示过,但徐某每次都故意回避这个问题。1年后,不久,传来了徐某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受伤,小玲终于鼓足勇气向徐某提出了离婚,并要求分割徐某获得的伤残补助金20万。 案件分析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在本案中,徐某是在部队中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受伤,并获得了军人的伤残补助金20万,这20万元属于徐某的个人财产,小玲在与徐某离婚时是不能就这20万进行分割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三条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 解决方法 7.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