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婚外情属于违法行为,此行为属于道德范畴,但违反了《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相互忠诚、相互尊重的规定,导致夫妻离婚,⽆过错的受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起精神赔偿。 如果因为婚外情发生的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溺水、伤害、谋杀等严重危害社会保障的结果,中国民法典、刑法和一些单行法律法规都有相关规定,对于上述行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按照不同的罪名,依法定罪量刑,坚决给予严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条是:夫妻双方应相互忠诚尊重;家庭成员应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谐、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