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那么关于劳动仲裁的基本问题,你知道多少呢?今天就给大家带来有关劳动仲裁的几个基本问题。 Q1:我应当在哪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仲裁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所属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用人单位所在地一般指用人单位的注册地址,合同履行地指的是你实际上班的地方。 辞职后举报公司不交社保(有关员工劳动仲裁的问题) 实践中会碰到一些公司并不是注册在你生活的区市,而且这种情况非常之普遍,比如你在上海工作,公司是注册在北京的公司,这样你还得去北京申请仲裁?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劳动合同履行地就至关重要,切记约定的工作地点一定要明确到区,否则到时候你都没法证明你在上海哪个区上班,这样仲裁委是不会受理你的案子的。哪怕你管理整个华东,你也要在合同上约定清楚你经常上班打卡的办公点在哪个区。 Q2:申请劳动仲裁有时效限制吗? 当然是有的。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一定要关注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侵害,一旦发现,要在一年内提起仲裁申请。否则,过时即作废。 那有人会说,公司拖欠我工资,我去找公司,到时候丢了工作,岂不是得不偿失? 不用担心,法律还规定了,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有公司敢欠你工资不发的,保留好证据,可以等离职的时候一并申请仲裁。 Q3:公司未给自己交社保,能申请仲裁吗? 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受理社会保险补缴的案件,原因在于社会保险的征缴属于行政机关的职能,带有行政强制性质,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管辖范围,其不能越俎代庖。 那么碰到这种问题,可以向社保局投诉让单位补缴,如果无法补缴给你造成损失(前提是你要证明你的实际损失),那么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要注意哦,向社保局投诉公司不交社保,受二年时效限制,过时不理。 Q4:公司不给我离职证明、劳动手册,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不能,同第二个问题,不属于劳动仲裁委的受案范围,只能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但如果因为不给离职证明和劳动手册,给你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你可以申请仲裁要求赔偿损失。举个例子,未及时给你离职证明导致你错失大公司的offer、领不到失业金等等。 Q5:我能不申请劳动仲裁,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不可以,劳动纠纷必须经过劳动仲裁程序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Q6:所有案件都可以在仲裁裁决后再向法院起诉吗? 不是的,以下案件一裁终局,用人单位不能就仲裁事项再向法院起诉:第一类,因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提起仲裁的标的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总和的争议,且每一项诉请均不超过;第二类,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案件,劳动者仍然可以在仲裁裁决后15天内向法院起诉。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亦属于以上一裁终局范围。 Q7:我想申请仲裁,但有些证据我没有,我能赢吗? 别担心,你只要有基本的证明双方存在法律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等,案件就能在仲裁委立案,对于仲裁过程中无法获取的证据,可以有以下途径解决: 1)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所以类似考勤记录、工资明细、财务账册这些由公司掌握的证据,可以申请仲裁委责令公司提供。 2)对一些公司都不掌握而你又无法获得的证据,在法院诉讼阶段,可以委托律师申请调查令前往调取,如考取的证件资质、用人单位曾经提交给第三方的文件、第三方保存的打卡记录、交易记录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