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网8月13日讯(记者 杨宇宣)市民王先生曾在胶州水岸绿城小区定了一套房子,并交了1万购房定金,后期因个人原因,没能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购房款。经过协商,开发商青岛顺盛置业有限公司同意退还6千元,但要王先生写一张1万元的收据,他无法接受。信网(0532-80889431)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王先生告诉信网,自己家住外地,打算在胶州买套房子用于以后居住,于是2015年6月份的时候来到胶州水岸绿城看房,并当场交了1万元定金,双方签订了定金合同,合同约定,张先生应在一个月内将首付款凑齐。“但刚交完定金后没几天家里老人去世了,花了不少钱,购房的计划就取消了。”王先生表示,因不想自己1万元定金打水漂,在得知家里出事后,他马上联系了开发商工作人员,经过解释,对方同意退还王先生的定金。 定金收据模板(退6千元定金 青岛顺盛置业咋要顾客写1万收据) “但是当我回来的时候发现,项目已经卖完了,而且当时跟我对接人的电话也打不通了。”在与该公司失联之后,王先生一直不停找寻对方,终于找到了一家名为青岛润举置业有限公司。王先生经过证实,这两家公司为同一批工作人员。而信网通过“天眼查”也查询到,两家公司的法人为同一人。 “2019年找到他们的时候,对方一名工作人员称可以把1万元定金退给我,但需要总负责人签字,而当时正处与疫情时期,总负责人在国外回不来,所以就一直拖着。”王先生一等又是一年多,直到2020年12月份的时候,对方终于通知王先生前来办相关手续。但在领钱的时候,工作人员又向王先生提出,只能退还王先生6千元,还要求王先生写一张1万元的收据,这让王先生无法接受。 “这件事是我们违约,所以当时会计提出退6千元的时候我们答应了,但是要我们开一张1万元的收据,这个实在不符合常理。”王先生拒绝了对方的要求。 信网通过“天眼查”查询到,青岛润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8月26日,主要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等。该公司在2018年5月份,因借贷问题,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 通过王先生提供的电话,信网联系到了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会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的张华律师告诉信网,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不能退的,但满足一定条件情况下可以返还。“像王先生的这种情况,既然双方都同意退还6千元,王先生可以写一份书面说明,比如同意扣除40%作为违约补偿。”张律师建议,此事双方还是尽量协商解决。 本文来自【青岛信网】,仅代表作者观点。全国党媒信息公共平台提供信息发布传播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