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 1月25日讯(记者 姜婧仪)“一斤苹果,二斤瓜子”,水果摊上买散装炒货似乎成了很多市民的一种习惯。近期, 南京雨花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发现个别水果摊点销售散装瓜子等炒货食品,却无法出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买散装炒货究竟要不要经营许可证?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进行调查。 执法检查现场 散装食品,又称“裸装”食品,是那些没有进行包装即进行零售的食品。因节省了繁琐的包装,价格低且买多买少、随意方便,很受消费者欢迎。无论在商场超市,还是在集贸市场,均随处可见。 散装食品包括哪些(从水果摊上买的炒货有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执法人员检查现场 散装食品主要包括面食、肉食、腌制品、糕点等,品种繁多。但散装食品在出厂时,是需要包装,并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者名称。在销售时,可以将原来整包拆散,需要称重销售,即不预先确定重量,按照基本计量单位进行定价。 很多水果摊主表示,水果也是吃的,瓜子也是吃的,为啥卖水果不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卖炒货就需要呢?记者从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第五条,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如申请散装熟食销售的,应当在散装食品销售项目后以括号标注。可见,经营散装食品,是需要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而水果是属于初级农产品,进行销售时是不需要申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