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来之不易,但是实际上还是有人不珍惜婚姻,婚外情是很多婚姻破灭的理由之一,那关于婚外情如何调查取证?婚外情可以离婚吗?婚外情的经济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婚外情如何调查取证   一、婚外情如何调查取证   1、 广泛收集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   婚外情案件中,取证是一个让很多当事人为难的问题。一般情况下,要取得"捉奸在床"的证据几乎不可能。所以,就要尽可能多地搜集间接证据,如查看电话通话记录、短信内容、往来书信等,最好能拍摄取得影像资料。如果配偶与情人在外面购房或租房同居,当事人可以注意搜集房产公司买房合同或租房地物业公司有关两人租房、交物业费、水电费等有关证据。还有,如住宿宾馆的票据、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公安机关的证明等。能形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锁链,对打赢官司至关重要。   2、自己取证被法院采信可能大   婚外情取证过程中,当事者在自家床上拍到配偶与第三者有不正当关系的照片,被法院采信的可能性较大。在自己家里捉到配偶与第三者亲密,谈不到私闯他人住宅,构不成刑事责任。   但是,当事人在自家床上捉奸,行为不要过激,不能将自家"捉奸"的照片在公众中传播,也不要对第三者进行人身侮辱,否则,对侵犯第三者的名誉权是能够成立的。   3、异地"捉奸"可求助"110"   当事人不能为了掌握配偶与第三者同居的证据,而擅自闯入他人住宅进行取证。因为这样取证的方式不合法,可能会引发私闯民宅侵权问题。遇到这类情况,当事人如能确定老公与第三者同居,最好的办法就是拨打"110"报警,由执行公务的公安人员进入住宅,然后进行询问笔录,从而证实配偶与第三者的同居事实,这样的证据法庭一般会采纳。   4、公共场所取证可被法院采纳   当事人在公园、电影院等公共场所取证,一般不会侵犯他人隐私,被法院采纳的可能性也较大。但是,在公共场所拥抱、牵手、亲吻的多,过于亲密接触的少。这些亲昵行为的照片很难说明配偶与第三者有重婚或是长期稳定同居的行为,只能从一个侧面证实他们有不正当的异性关系,证明配偶的过错存在。   5、无过错方取证要量力而行   在处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很多无过错方苦于掌握不了对方越轨的确凿证据,但又不甘心,因此耗尽心机去取得证据,甚至请"侦探公司"去调查,而忽视了对于共同财产的调查取证及保全工作。因此,当事人取证一定要量力而行,否则会得不偿失。   二、婚外情可以离婚吗   婚外情不必然导致离婚,但是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依据。   1、同居才是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条件,而婚外情法院可以判决离婚也可以不判决离婚。   2、同居可以要求赔偿,婚外情不能要求赔偿,但同居的证据基本属于不能取得。   3、婚外情唯一有用的地方就是证明对方有过错,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可以多分。   婚外情的证据如录音、录像、文字资料等都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实践的操作中这些证据很难取得,即使经过千辛万苦取得了,这些证据也没有太大的作用。   三、婚外情的经济赔偿标准   一方当事人在婚内出轨,令一方当事人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时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依据《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