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诉讼案件中,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藏、变卖财产。 我们会申请对其财产作出保护措施,来保证判决后,我们可以顺利拿回我们的钱财! 诉前财产保全详细流程(诉前财产保全了解一下) 那诉前财产保全,怎么申请,需要哪些资料呢? 财产保全,申请条件? 1、在诉前或诉中提出申请。 2、只能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且必须提供担保。 3、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但争议的财产可能有毁损或其他危险的,法院可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 4、请求保全的财产,是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是被申请人的财产。 5、如果在诉中申请,要有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会使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前提。 1、申请书 ①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 ②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 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 ④申请理由(情况紧急地说明)。 2、被申请人信息 ①明确地址或住所地。 ②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地担保手续 ①用现金担保,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②用实物担保,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及其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③保证人担保的,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 1、查封 查封房产,查封银行账户、投资账户等。 2、扣押 扣押涉案的设备、贵重物品、房屋产权证等。 3、冻结 冻结银行存款账户、冻结股票、基金账户等。 1、如果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驳回其保全申请。 2、如果申请人败诉了,申请人应当赔偿因财产保全所造成的损失。 3、当事人错误地申请财产保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也要负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不同法院对于诉前保全,有不同的要求。 在申请财产保全前,可以先与法院联系,了解法院的具体要求,提交相应材料,进行财产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