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骗提套取,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话题。通过伪造印章、制作假证,用虚假购房发票、合同、备案、房产证等资料,套取公积金,在很多地方,早已形成了一条完整的“黑色产业链”。 近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改进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对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规则作出了一些调整,具体如下: 据悉,2017年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建立了打击公积金骗提套取联动整治机制,联合查处公积金骗提套取行为160余件,成功破获两起长期在重庆从事公积金骗提套取的制假造假公司。此次发布公积金提取新政,也是为了防范骗提住房公积金风险。 重庆公积金提取(重庆公积金提取新规出炉) 从上表可以明显看出,2018年新版提取规则中,对购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详细分成了四种情况,分别是全款购房、使用商业贷款购买房、使用商业贷款购房和购买拆迁还建房。其中,前两种情况提取时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合同、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凭证、借款合同等。每种情况的提取要件都较之前的版本更为详尽和严格,具体可参见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另外,针对职工以骗提住房公积金为目的,办理购房网上签约后退房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追回提取资金,并按照国家及我市有关规定对骗提职工予以处理。 乐居原创团队 主 编:王芊 本文作者:王芊、来梦诗 编辑排版:来梦诗 往期精彩文章推荐(点击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