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11 08:15 | 浙江新闻客户端记者 王琳 企业用户提问: 律师您好,我们是一家从事园林绿化工作的公司。长期以来,我们公司的某些岗位,一直需要大量的、富有经验的员工来担纲。因此,为了留住资深员工,我们经常返聘一些已到退休年龄的人员。请问,在返聘员工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应该签署何种协议? 律企联平台入驻律师李晓档回复: 根据企业的描述,当事企业应与已达退休年龄的员工签署劳务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所以当事企业只能依法与该类员工建立劳务关系。但是虽然是劳务关系,劳务工作者因工作负伤的,公司仍有比照工伤保险待遇赔付的法律责任。所以,当事企业还要为劳务工作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方面的商业保险。如果当事企业类似岗位用工量比较大的话,还可以通过劳务派遣的方式规避用工中的风险。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法律范畴中,二者的意义是不同的,比如: 劳动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动关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而劳务关系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合同的法定形式不同。劳动关系用劳动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是书面的。而劳务关系须用劳务合同来确立,其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是口头和其他形式。 企业在法律方面遇到任何问题,可以直接登录律企联法律服务平台(www.lvqilian.com)进行免费咨询。平台将安排相关领域的专业律师在24小时内在线回复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