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参保是指同一参保人重复参加同一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或重复参加不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具体表现为同一时间段内同一参保人有两条及以上参保缴费状态正常的参保信息记录。
举个例子:如果从老家泉州来厦门工作的小丽,既在老家泉州参加了城乡居民医保,又在厦门参加了职工医保,这种情况就属于重复参保。
问题一:如果缴费人存在重复参保情况,需要保留厦门医疗保险待遇,暂停异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怎么办理?
暂停异地医疗保险待遇,不用专程回当地办理,手机上就可以操作啦
具体操作如下
方法一:闽政通APP
在闽政通APP首页,点击【医保服务】进入。在页面右上角点击【切换参保地】选择需要办理暂停参保业务的地方。
方法二:“福建医疗保障”小程序
1.在业务经办栏目点击【暂停参保】进入。仔细核对个人信息,选择暂停原因,点击【保存】完成申请。
2.在我的医保栏目点击【我的办件】,查看业务办理进度。
问题二:如果缴费人存在重复参保情况,需要保留异地医疗保险待遇,暂停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怎么办理?
方法一:“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
1.打开“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进入【服务大厅】—【服务】—【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允许跳转页面,根据系统引导进行停保操作。
2.小程序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0592-12366。
方法二:“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
1.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小程序。
2.若您需要保留异地医疗保险待遇,暂停厦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含未成年、大学生医疗保险),请点击【社保服务】或【自然人入口】—然后选择【城乡居民医保停保】,即可自助办理停保手续。
3. 若您需要保留异地医疗保险待遇,暂停厦门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请点击【社保服务】或【自然人入口】—然后选择【灵活就业人员停保】,即可自助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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