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工程合同的性质? 工程合同性质的确定是建设工程合同案件中至关重要、不可或缺,有时却容易忽视的一个环节,是准确解开案件困境的一把钥匙,需要引起律师的高度重视。 一.合同的性质 工程性质(如何确定工程合同的性质) 合同性质指的是合同的权利义务归属于哪一种类的合同。按照合同的性质,《民法典》规定了买卖合同、借款合同、保证合同、租赁合同、保理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委托合同等19种有名合同。由于社会经济活动丰富多彩,实际上还存在大量的无名合同。其合同部分的权利义务与上述19种有名合同中的部分合同存在相同或相似之处,但同时又有所不同,这就需要精准分辨合同的性质。 二.确定工程合同性质的步骤 实践中,既有名为建设工程,但实际上不是建设工程,也有许多以其他合同的面目出现的建设工程合同。即使是建设工程合同,也有不同的种类,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也可能大相径庭。确定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可以按以下步骤进行:合同标的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性质是否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果是,又是属于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哪种具体性质。 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名为其他合同实为建设工程合同,如名为供货安装合同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名为买卖合同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名为租赁合同实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 二是名为建设工程合同实为其他合同,如名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实为定作合同。 三是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中的具体关系,如工程总承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支解发包、内部承包等情形,如名为劳务分包实为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名为内部承包实为挂靠合同等。 三.合同性质的法律效果 不同的合同性质,适用不同的合同案由;不同的合同性质,决定了不同的诉讼请求。合同性质与诉讼请求、请求支付款项的法律依据、合同效力、管辖法院等紧密相连,在程序上对案件审理具有重要影响。比如,如果确定不是买卖合同、承揽合同等而是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的管辖条款就无效,则必须适用由建设工程所在地法院进行专属管辖的规定。 四.合同性质认定分歧的原因 出现认定工程合同性质出现分歧的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是工程合同具有较高的专业性,当事人在拟定、签署合同时对其理解不足,导致存在许多名为其他合同,但实际上为工程合同的现象。 二是当事人出于规避税收、控制成本、躲避监管的需要,将本应签订为建设工程合同故意签订成其他合同。 三是涉及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时,各方当事人均不愿意暴露真实签订的合同,或不予提供真实合同,仅提供名义上的合同。